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食品安全述职报告精选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村食品安全述职报告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__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镇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及时召开了由安监办、教育办、各中学校长、各中心校长、各校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__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教育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8起,现场要求整改8起,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教育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留样还不够规范;
3、部分食堂从业人员的自身卫生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食安办将继续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堂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村食品安全述职报告2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
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品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村食品安全述职报告3
食品安全涉及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规范屠宰加工行业,食盐行业和边销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会同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工商局、畜牧业、卫生局等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量化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与我局签定的《***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考核目标,我们量化目标任务,对4家屠宰场、2家超市、1家贸易商行和县盐务管理局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促使他们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加强了食品安全的工作责任心。
2、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根据“强化监管监测,严历打击私盐、劣质茶、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维护食品流通正常的经营秩序”的工作原则,我局会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等假日和“3.15”、“5.15”等期间,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基础知识,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丰富和提高群众的科学消费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截止5月底,食品安全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辆,悬挂横幅16条,展出展板14块,发放宣传单五千余份,咨询人员达2000余人次,将收缴的货价约1.6万元的不合格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其中,我县盐务管理局,为使我县24万人民吃上放心盐在“3.15”和5.15期间走家串户达2000多户,发放宣传挂图600多张,宣传单600多张,出动宣传人员200多人次,并在***电视台播放了两次现场采访报道。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科学补碘的水平,加强了对碘缺乏病危害的认识,增加了公民的自我保健和自觉低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能力。
3、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会同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按照“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主要抓好各定点屠宰场,食盐、边销茶流通和消费等与群众生活息息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元到五月份尤其对***超市、宁食集团金达超市,四家屠宰场,一家贸易商行和县盐务管理局进行了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对已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的269户网点,查获违法盐240公斤,查处违法案件6起,限期整改16起。对全县315户食品经营个体户中的其中9户查处假茶77包,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经济处罚。通过专项整治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为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盐、喝上放心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以前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是不容忽视和乐观的,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我县机构和人事的变动,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才刚刚起步,面临的问题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对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专项经费紧缺,对食品安全工作集中整治,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三是广大消费者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一定的隐患。
针对以上存的问题困难,我局对今后食品安全的工作思路是:一是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与***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鉴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争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标到年底达标;三是利用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广播电视等新闻煤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四是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严历打击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堵绝制售伪劣产品的不法分子;五是认真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积极推动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引导农民科学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